律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之机制,乃是由我国所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在其指挥与协作之下,由资深律师、公证员以及基层法律从业人员等法律专业人士即刻为之提供减、免服务费用的法律支援。 这种法律惠及项目的性质,主要是为了对经济拮据或者涉及到特殊情况之诸位当事人提供法律支持,使他们能够更好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四条 公民就本条例第十条所列事项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 (一)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五)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