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超出了保质期仅有一天时间的各类商品,根据常规情况,一般并不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然而,如若发现消费者曾经购买过已过有效期的相关产品,便有权向商家提出索赔请求。 关于此类纷争的详细规定如下所述: 当消费者在特定时期内购买过保质期已过的一般商品时,可以依法行使权利,向商家请求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并且还可要求生产商或经销商额外支付商品价值的三倍作为补偿金;针对消费者购买过已超过食品保质期的这种情形,除了可以要求赔偿经济上的损失外,还可以进一步向生产商或经销商索要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